越通社嘉莱省——4月16日,嘉莱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表示,该省领导已决定批准由EMI投资股份公司、仁和1号风电股份公司及仁和2号能源股份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作为实施仁和1号、1A号、2号太阳能发电厂项目及仁和3号风电发电场项目的投资方。上述四个项目总投资资金近万亿越盾,总装机容量达230兆瓦,位于伊亚勒乡及诸普赫乡部分区域。
具体,仁和1号、1A号及2号3个太阳能发电厂项目总占地面积近275公顷,位于伊亚勒乡,总装机容量为188兆瓦,预计每年可提供约34.57万兆瓦时的清洁电力,同时增加地方财政收入,为项目所在地居民创造就业机会;有助于提升工业生产总值,并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动力。
仁和3号风力发电场项目占地27.3公顷,位于伊亚勒乡及诸普赫乡部分区域,总装机容量为42兆瓦,旨在向国家电力系统提供可再生清洁能源,助力保障国家能源安全;满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用电需求,并减少电力输送过程中的损耗。
上述4个项目将于2026年11月开工建设,预计于2028年8月建成投运。(完)